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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陕西省博物馆研学旅行的指导意见

来源:陕西省文物局

本意见所指博物馆研学旅行是以中小学生为主体对象,以集体旅行生活为载体,以提升学生素质为教学目的,依托博物馆的文物资源,进行体验式教育和研究性学习的一种教育旅游活动。规范我省博物馆研学旅行,对充分发挥文物在培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及教育青少年、促进中小学生健康发展、形成馆校协同育人的良好局面具有重要意义。

关于规范陕西省博物馆研学旅行的指导意见

各设区市文物局,杨凌示范区文物局、韩城市文物局,省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重要指示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实施方案》精神,充分发挥陕西文博单位在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的重要作用,规范陕西博物馆研学旅行的组织实施与管理,提升博物馆的社会教育和公共文化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博物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目的意义

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是由教育部门和学校有计划地组织安排,通过集体旅行、集中食宿方式开展的研究性学习和旅行体验相结合的校外教育活动,是学校教育和校外教育衔接的创新形式。本意见所指博物馆研学旅行是以中小学生为主体对象,以集体旅行生活为载体,以提升学生素质为教学目的,依托博物馆的文物资源,进行体验式教育和研究性学习的一种教育旅游活动。规范我省博物馆研学旅行,对充分发挥文物在培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及教育青少年、促进中小学生健康发展、形成馆校协同育人的良好局面具有重要意义。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教育性原则。博物馆研学旅行应深入挖掘文物资源所蕴含的文化内涵和时代价值,为学生提供符合身心特点、接受能力和实际需要的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文物资源的社会教育和公共服务功能。

2.坚持实践性原则。博物馆研学旅行要因馆制宜,突出本馆主题,呈现文化特色,适时推出特色鲜明、主题统一的公共教育服务项目,引导学生拓展视野、丰富知识,参与体验。

3.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切实发挥博物馆在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方面的作用,坚持“以人为本”,文物惠民,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研学教育活动全过程,激发中小学生对党、对国家、对人民、对家乡的热爱之情。

4.坚持安全性原则。博物馆研学旅行要坚持安全第一,建立安全保障机制,明确安全保障责任,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确保文物安全、学生安全。

三、总体要求

1.开展研学旅行的博物馆应具备相应的教育活动场地、人员、教学设施设备,要至少为每个研学团队配置一名专业研学工作人员,定期开展研学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业务素养和能力。

2.博物馆应对研学旅行承办方资质进行审查。承办方需是取得相应旅游业务经营资质,连续三年无重大质量投诉和安全事故,有承接百人以上研学团队的能力,设立有研学部门和研学旅行指导师的企业和机构。

3.博物馆应对研学旅行承办方人员配置提出要求。承办方需为每个研学团队配备一名项目组长、数量适宜的研学旅行指导师(学生与研学旅行指导师的比例不低于30:1)、至少一名安全员。研学旅行指导师应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掌握与研学相关的人文、心理、教育等学科内容,具有确保研学安全有序实施的能力,应积极参加相关博物馆的业务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在该博物馆开展研学旅行教育服务。

4.博物馆要与研学旅行主办方或承办方签订研学旅行服务协议和安全责任书。每次开展研学活动前,需提前与博物馆进行预约,对接研学目标、学生人数、学校名称、来源地,共同制定研学活动内容,针对不同学龄段学生提出相应学时要求,其中每天体验教育课程项目或活动时间应不少于 45 分钟。

5.研学课程或教育内容要由博物馆联合中小学或其他主管部门共同开发,与学校教育内容相衔接,建立学段衔接、学科连接、校馆对接,开发出适应不同年龄不同群体的菜单式课程,做到将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爱国主义教育、学科实践教育等融入,避免“只旅不学”或“只学不旅”现象,建构“走下课堂、走出校园、走进社会、走向未来”的研学旅行课程模式。

6.博物馆、研学旅行的主办方和承办方应制订研学旅行活动安全预警机制和应急预案,建立科学有效的安全保障体系,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要科学预判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的场所、交通、餐饮、参观线路以及应急突发事件处置方案的可操作性,及时完善各类应急预案;与参加研学旅行的学生家长和开展研学旅行的相关企业或机构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方安全责任;为研学旅行师生购买意外伤害险,投保在博物馆活动的公共责任险;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事故上报机制,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和巡查人员。

7.健全博物馆研学评价机制。在研学前要通过前置课程明确研学目标和任务,在研学中要通过参加教育活动等撰写研学日记或调查报告,在研学后要通过信息汇总、满意度调查等整理反馈学生参加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的真实教育效果和服务质量,及时调整完善研学课程和服务工作。

四、保障措施

1.加强队伍建设。各市文物行政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指导博物馆充分发挥“一个博物馆就是一所大学校”的作用,与学校、社会团体、企业等协同合作,确定相应人员专门具体负责研学旅行工作,提高研学旅行在课程开发、主题确定、组织管理、后勤保障、安全管理等方面的专业性。

2.强化安全意识。各地博物馆要落实安全责任主体,强化安全预警机制、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建立科学闭环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研学旅游过程中文物安全、学生安全。

3.加强宣传工作。各地文物行政部门、博物馆要充分抓好研学热潮,准确把握陕西文物系统在构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与教育部门密切合作提高博物馆研学质量,推动我省博物馆研学旅行健康发展,创建一批博物馆研学示范基地,打造陕西博物馆研学品牌。

陕西省文物局

2020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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