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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实施普惠金融支持发展文旅产业计划

来源: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联合发布《普惠金融支持重点县(市、区)发展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行动计划》,拟遴选一批重点县(市、区),实施普惠金融支持重点县(市、区)发展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措施。

近日,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联合发布《普惠金融支持重点县(市、区)发展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拟遴选一批重点县(市、区),实施普惠金融支持重点县(市、区)发展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措施。《行动计划》计划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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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率先实施普惠金融支持重点县(市、区)发展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普惠金融支持小微企业的决策部署,提高普惠金融政策的普及度和受益面,更好地支持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湖北银保监局联合)将在全国率先实施普惠金融支持重点县(市、区)发展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行动计划,遴选一批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良好、文旅金融已形成较好工作基础的县(市、区),通过三年左右时间,加强政策协同,进一步优化政策环境,缓解县(市、区)内中小微文化和旅游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增强中小微文化和旅游企业的获得感和发展信心,实现中小微文化和旅游企业信贷投放量同比增幅高于本地区中小微企业总体信贷投放量同比增幅的5个百分点以上,加权平均贷款利率低于本地区中小微企业加权平均贷款利率,首贷户比例高于本地区中小微企业总体首贷户比例。具体有三项行动:

一、产品创新行动

一是加大文旅特色信贷产品投放力度。以特色行业大数据为支撑,建立有效的企业风险评估调查机制,加大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专项低息纯信用贷款产品投放力度。充分利用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支持金融机构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普惠小微贷款。探索设立文旅特色金融产品,如“景区开发贷”、“民宿贷”、“版权质押贷”、“非遗贷”、“动漫游戏贷”等。

二是建立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分险机制。将文化和旅游行业作为“4321”新型政银担合作体系重点支持行业,加快推动政府、银行、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开展深入合作,合理分担风险。创新金融产品,探索“再担文旅贷” “农担乡村文旅贷”等新模式,将文化和旅游企业纳入服务范围。弱化反担保措施,更多采用专利、版权等知识产权质押、纯信用等担保方式,助力中小微文化和旅游企业获得贷款。

三是拓宽中小微文化和旅游企业融资渠道。推进银行、保险、证券、基金、担保等金融机构设立一批文化特色银行,文化特色保险、文化特色证券、文化特色基金、文化特色担保,通过债务性融资和权益性融资方式,为中小微文化和旅游企业拓宽融资渠道;探索“投贷联动”模式,满足科创型文化和旅游企业的融资需求;支持以大型企业为主体开展供应链金融,满足中小微文化和旅游企业的融资需求。

二、政策措施支持行动

一是加大政策倾斜。对开展行动计划的县(市、区),省文化和旅游厅对区域内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国家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A级旅游景区创建申报、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申报给予正向激励;对开展行动计划区域内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将最大限度满足其再贷款、再贴现需求, 积极落实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和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的资金激励,对新设金融机构分支机构给予正向激励,通过信贷评估、综合评价、监管评级、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奖励给予激励约束。

二是健全激励措施。用好惠普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省财政厅按照金融机构当年新发放文化和旅游企业普惠小微首次贷款额度的0.5‰进行奖补;省级财政通过业务奖补方式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做大小微文化和旅游企业业务,各区域可统筹奖补资金及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相关政策和资金,用于本地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资本金补充、担保费用补助、代偿损失补偿等;落实新发放小微文化和旅游企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1.5个百分点以下部分,由借款小微企业承担,其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

三是完善容错纠错机制。深入推进普惠金融政策,对开展行动计划区域内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坚持保护改革、鼓励探索、宽容失误、纠正偏差,落实银行业金融机构文化和旅游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不高于各项贷款不良率3个百分点以内的,可免于追责;推动建立普惠小微文化和旅游企业贷款授权、授信、尽职免责和受理回告“四张清单”,明确界定基层员工操作规范,免除小微信贷从业人员的后顾之忧,形成金融机构“敢贷、愿贷、能贷、会贷”的良性机制。

三、服务全面提升行动

一是强化政策宣传,加强培训辅导。由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以各市(州)为单位,加强政策宣传,提高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对行动计划的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和工作落实;加强组织全省文旅部门相关人员开展普惠金融支持文化和旅游企业发展专题培训,提升政府部门精准服务中小微企业质量水平。

二是提高贷款可获得性和便利性。充分发挥湖北文旅金融服务平台企业大数据和金融产品归集的优势,引导金融产品直达市场主体;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推出文化和旅游企业专属标准化产品,提供线上申请,流程简化,提高审批效率和放款速度。推进省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信用培植工程,精准服务文化和旅游企业,解决影响力较大、经营较困难的企业的融资问题。

三是加强调研和信息共享。各重点县(市、区)文旅部门会同湖北省文化金融服务中心,对区域内文化和旅游企业融资需求进行调研摸底,形成相关政策工具箱和资源库。银行业金融机构会同省文化金融服务中心,打通融资需求、产品设计、信用评估、担保、抵(质)押、贷款、贷后管理等各个环节,解决融资全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四是加大银企对接力度。建立“政银服”联合工作机制,围绕“一个中心、两个平台”,充分发挥省文化金融服务中心的服务作用,依托湖北文旅金融服务平台、湖北文化产业网,各重点县(市、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和省文化金融服务中心联合开展“线上+线下”常态化政银企投融资对接活动。

原题:《湖北率先实施普惠金融支持重点县(市、区)发展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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