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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城:2020年实现合同销售金额1051.54亿元

来源:澎湃新闻

公告显示,2020年1月至12月份,华侨城实现合同销售面积465.06万平方米,合同销售金额1051.54亿元,分别同比增长85%和22%。

1月14日,华侨城A(000069.SZ)披露2020年全年业绩,累计实现合同销售金额1051.54亿元。

公告显示,2020年1月至12月份,华侨城实现合同销售面积465.06万平方米,合同销售金额1051.54亿元,分别同比增长85%和22%。

在新增土地方面,2020年12月份仅新增两个项目,分别位于济南和廊坊,累计新增土地面积约14.86万平方米,土地总价款7.1亿元。

在股权转让方面,华侨城在2020年通过公开市场完成了重庆悦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70%股权、襄阳文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80%股权、太原侨辰置业有限公司60%股权、深圳市和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5%股权等11个项目的转让工作,合计交易对价68.9亿元。

华侨城曾公开表示,“出售资产主要是为了加快项目落地实施,推动主营业务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同时也是对国务院国资委‘降负债’、‘强主业’要求的响应,是遵循华侨城集团‘文化+旅游+城镇化’战略发展思路的具体实践。”

而近三年来,华侨城始终都没有停止过抛售资产的步伐。据不完全统计,仅2020年下半年,华侨城抛售的资产项目至少达14个,这其中包括多个文旅项目。

而对于频繁抛售资产的原因,有业内人士认为,这是华侨城在采取措施以缓解其债务压力。

从华侨城披露的2020年半年报来看,期内总负债达3195.7亿元。其中,短期借款281.08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79.09亿元,短期债务总计360.17亿元,货币资金余额384.68亿元,现金短债比约1.07。资产负债率达77.16%;剔除预收房款外的资产负债率为55.84%;净负债率约111.24%。

从监管部门对房企的“三道红线”来看,要求房企剔除预收款后的资产负债率不超70%;现金短债比不小于1倍;净负债率不超过100%。对比前述要求,华侨城已踩线一条,压线一条,降负债方面存在压力。

除了抛售资产外,华侨城也在通过发债方式来缓解资金压力。

1月14日,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披露称,该公司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最终确定品种一的票面利率为3.57%;品种二的票面利率为3.89%。公告称,经中国证监会于2019年1月14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9]63号”文核准,华侨城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88亿元(含88亿元)的公司债券。而本期债券名为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规模为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

上海清算所曾在2020年10月份的一份华侨城发行票据的文件中指出,近年来发行人经营和投资规模不断扩大,营运资金需求上升,发行人相应加大了负债规模,发行人2017年末、2018年末以及2019年末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7.22%、68.63%和69.86%,维持在较高水平,较高的资产负债率使公司的经营存在一定的偿付风险。此外,发行人流动负债占比大、存在短期偿债压力较大的风险。(原题《华侨城去年销售额1051亿,卖了11个项目回笼资金68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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