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城亚丁景区被网友质疑“封堵省道设卡收费”,引发广泛关注。该景区曾被官方多次点名,为何整改拖到了现在?
博主质疑景区缺失收费依据
近日,有博主发视频质疑,稻城亚丁景区截断S462省道部分路段,需交120元观光车费、换乘景区车辆方可通行。博主要求景区出示相关文件。
景区称涉事省道已纳入景区规划。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泽瑞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九条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路上非法设卡、收费、罚款和拦截车辆。景区作为经营性市场主体,并非法定的公路管理主体,无权在省道主干线设置关卡、拦截正常通行的社会车辆。江西凌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徐计娇律师表示,即便案涉省道依法穿越自然保护区,其公共道路的法定属性也不会发生任何改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道路的通行管理职权始终归属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景区无权以此为由擅自设卡、收费、限制社会车辆正常通行。
针对公众最关心的“景区强制摆渡是否构成违规收费、强制消费”问题,徐计娇律师认为,该行为涉嫌同时构成违法设卡、违规收费与强制交易。
文化和旅游部、中消协曾点名批评
4月27日,文化和旅游部公开点名稻城亚丁景区摆渡车“线路设计不科学、价格不合理”。
5月18日,中消协指出,稻城亚丁景区重收费轻服务、漠视消费者诉求,未得到彻底纠治。
四川成立调查指导组
5月28日,甘孜州启动提级整治,组建由多部门组成的联合工作专班,进驻景区开展全面核查和靶向整治。
同日,甘孜州稻城亚丁景区问题整改工作专班发布通报,向广大游客及社会各界致歉,并表示将立行立改。同时,从5月29日起暂停收取稻城亚丁景区观光车及电瓶车交通运输服务费用。
5月29日,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展改革委、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市场监管局、林业和草原局等有关部门已组成省级调查指导组,要求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督促稻城亚丁景区暂停收取摆渡车、电瓶车费用,同时如常提供优质服务,迅速启动调查及后续相关整改工作。
《看丹观察》认为
一夜之间,稻城亚丁景区省道设卡及摆渡车整治问题连提两级,从甘孜州到四川省级层面成立调查指导组进行督导,明确要求景区提供如常服务的同时暂停收取摆渡车、电瓶车费用,向公众表明了整治态度。
这场风波暴露了景区经营边界、摆渡车收费依据等多重争议。景区是否打着管理与安全的旗号,侵犯公众省道通行权、强制捆绑消费,有待调查组给出明确结论。但无论如何,生态保护不能成为强制消费的挡箭牌,省级公路更不是景区私产。这种“吃相”不仅损害广大游客的合法权益,更触碰到法律红线。
此事也给各地提了个醒,文旅产业发展不能只算经济账,更要算法律账、民生账。唯有始终恪守法律底线、敬畏公共权益、压实监管责任,文旅产业才能走得稳、走得远。
网友评论
网友表示,“必须好好整治”“尽快整改到位”。
(原题:《稻城亚丁景区问题提级整治!文旅产业得算清“三笔账”》来源:央广网综合羊城晚报、南方都市报、网友评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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