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从郑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获悉,为大力提振文化和旅游消费,加快郑州都市圈城市文旅融合,更好发挥文旅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郑州市经与平顶山市、许昌市、漯河市、驻马店市、新乡市、焦作和济源市(共8个城市)文旅部门沟通,将发行城市旅游年票,进一步促进都市圈城市文化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让更多的人民群众共享旅游发展成果,真正实现河南人游河南。

在郑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发布的《城市旅游年票发行工作方案》通知中提到,具有河南省户籍的居民、在河南大中专院校的师生(含外籍人员)以及在河南居住或工作一年以上并能够提供相关证明的非河南户籍人员(含外籍人员)均可购买使用该年票。

各城市的年票办及指定的线上和线下旅游年票代售点均可购买,旅游年票价格建议为每张100元,以电子年票为主,办理后不予退票,如补办实体年票需收取工本费。旅游年票的有效期为一年零三十天,有效期以年票系统提示时间为准。

其中,郑州的年票景区“十一”假期期间暂停使用,中原福塔景区在7个法定节假日期间暂停使用。平顶山、新乡、焦作、许昌、济源和驻马店的年票景区在“五一”、“十一”和“春节”假期,年票暂停使用。如遇景区举办重大节庆活动,为保障旅游安全,避免发生旅游安全事故,活动开始后、年票暂停使用时间不应超过15天。未注明年票暂停使用时间的城市(漯河市),年票景区节假日期间,年票正常使用。

如遇景区(点)特殊情况临时关闭和森林防火等特殊时期关闭,或旅游景区(点)接待游客量达到核定最大承载量时,旅游景区(点)在停止出售门票的同时暂停使用旅游年票,并在景区(点)大门口公示。具体日期以当时对外公布的为准,以上情况将在各城市旅游年票官网和微信公众号等指定平台上进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