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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文旅局等3部门联合出台12条措施

来源:迈点网

近日,漳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漳州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支持文旅行业恢复发展的纾困帮扶十二条措施》,旨在统筹做好疫情防控条件下,全力支持我市文旅行业稳岗就业、纾困解难、恢复发展。

近日,漳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漳州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支持文旅行业恢复发展的纾困帮扶十二条措施》,旨在统筹做好疫情防控条件下,全力支持我市文旅行业稳岗就业、纾困解难、恢复发展。

一、强化普惠性政策宣贯和落实

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发改财金〔2022〕271号)、《福建省积极应对疫情影响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的若干措施》(闽政〔2022〕9号)和《文化和旅游部关于进一步调整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相关政策的通知》(文旅发电〔2022〕61号)等政策措施。在执行中按照简化流程、加快兑现、从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确保文旅企业应享尽享。

二、实施重点领域纾困扶持

根据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支持文旅行业恢复发展的纾困帮扶措施》(闽文旅产业〔2022〕1号)精神,给予省文旅厅认定补助的旅行社、A级旅游景区叠加补助。旅行社:第一档叠加补助20万元,第二档叠加补助15万元,第三档叠加补助10万元,第四档叠加补助5万元。A级旅游景区:第一档叠加补助20万元,第二档叠加补助15万元,第三档叠加补助10万元;未被省级认定为补助对象且在2021年景区复核中未被予以严重警告及以上处理的A级旅游景区,给予一次性纾困补助10万元。

三、暂退或缓交保证金

继续执行保证金暂退政策,符合条件的旅行社,可申请将暂退比例提高至100%。对2022年4月12日(含当日)以后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可申请暂缓交纳保证金。暂退或缓交保证金补足期限均延至2023年3月31日。

四、加大地接奖补力度

在执行漳政综〔2021〕59号政策的基础上,鼓励游客来漳过夜游,2022年8月-12月底前,对我市旅行社招徕10人(含)以上的外地团队游客在漳州过夜,按照过夜天数,分别再给予每天20元/人补助,每人次最多补3晚,单个旅行社奖补不超过15万元。

五、加大评A奖补力度

对新评定为国家3A级、4A级、5A级的旅游景区,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40万元、60万元、200万元,并对新评定为国家2A级的旅游景区,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

六、支持旅行社开展研学服务

对2022年8月至12月期间按规定组织我市学生开展研学旅游活动且累计人数达到1000人以上的,每人给予20元补助,每家旅行社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

七、支持委托旅行社承接业务

“鼓励各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进行的党建活动和公务活动,委托旅行社代理安排交通、住宿、餐饮、会务等事项”,在相关规定标准和限额内,凭旅行社发票报销。支持市直机关、市属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委托我市旅行社代理公务活动、工会活动、春秋游、康养游、研学等业务活动。报销费用的标准和范围严格按照财政规定执行,工会经费使用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执行。

八、鼓励旅游宣传营销

  支持漳州全域旅游卡(惠工卡)赋能升级,扩大消费范围,给予发行“花样漳州”全域旅游卡的文旅企业奖补50万元;鼓励漳州人游漳州,全市各级行政部门、企事业单位工会要为会员购买“惠工卡”,开卡消费,畅游漳州景区、景点。组织文旅企业参加国内、国际旅交会、海峡旅博会、福建旅游生活展等全国性大型旅游宣传促销会展,加强与国家、省级、市级主流媒体的合作,为文旅企业宣传推介,提升企业知名度、影响力。

九、发放文旅惠民消费券

依托“云闪付”APP发放520万元“花样漳州 文旅惠民”消费券。在前几轮消费券发放基础上,持续启动消费券发放,助力复苏文旅消费市场。

十、鼓励培育行业人才

鼓励在漳文旅企业培育行业人才,留住人才。对在漳本地旅行社专职从事导游工作,2022年度提供地接团队服务100场以上,无违法违规行为,给予每场100元的补助,每人当年度奖补金额不超过2万元;对获得全国、省、荣誉的导游员、讲解员、服务技能能手,并服务于我市文旅企业,给予个人补助:

一等奖:分别给予补助2万元、1万元;

二等奖:分别给予补助1万元、0.6万元;

三等奖:分别给予补助0.6万元、0.3万元。

十一、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鼓励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旅游、文娱、住宿等行业企业提供优惠信贷资金支持;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大对小微文旅企业融资提供担保力度,减免担保费用;将小微文旅企业融资纳入我市普惠金融风险专项补偿金补助范围,由专项补偿金承担80%的风险。鼓励将符合条件的文旅建设项目和景区转型升级项目纳入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鼓励符合条件的文旅企业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鼓励保险机构加大旅游团体保险、意外保险等综合保险的支持力度。

十二、鼓励叠加政策精准帮扶

各县(区)可结合实际,出台帮助文旅企业应对疫情恢复发展的精准措施,发挥政策叠加效应,全力帮助文旅企业渡过难关。市发改委、财政局、文旅局对表现突出、纾困效果好的县(区),在文旅品牌创建、景区创新提升、重点项目扶持、评先创优、典型经验推广等方面予以正向激励。

市级财政纾困补助资金为年度一次性资金,由市文旅局牵头组织实施。本文件所涉及的奖励政策资金的兑现,按照就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根据现行财政体制由同级财政负担。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可结合各自文旅产业发展特点,出台相关扶持政策。

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原题:《漳州文旅局等3部门联合出台12条措施,支持文旅行业恢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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