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记者从中国证监会官网获悉,浙江长龙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龙航空”)辅导状态显示为“辅导验收”。
根据此次披露的《关于浙江长龙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完成报告》(以下简称《报告》),长龙航空于2025年11月7日签署辅导协议,辅导机构为华泰联合证券,2025年11月17日完成证监局辅导备案。
《报告》显示,辅导工作共开展了两期。辅导过程中发现了股东特殊权利问题。辅导对象(长龙航空)股东温润成长壹号、温润佳品壹号、温润优选壹号、浙江产业基金、萧山产业基金、杭州产业投资/杭州产投集团、工融金投、股龙荟一号、股龙荟二号、陆海基金、金华轨交和山东鑫海在入股辅导对象时,曾与辅导对象以及控股股东长龙集团、实际控制人签署相关协议,赋予其部分特殊股东权利。
《报告》指出,经过辅导,辅导对象与签署过特殊股东权利条款的股东均已经签署了《特殊股东权利终止协议》,约定了:对于反稀释、现金优先清偿等由辅导对象承担义务的条款终止且自始无效,且不带任何恢复条件;对于涉及监事会人员安排的条款,考虑到辅导对象已经取消监事会,因此该条款无条件不可撤销地终止,不附带任何恢复条件;对于由辅导对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担义务的其他特殊股东权利,则在本次发行受理前一日终止且自始无效,但在因本次发行终止等情况下恢复效力。
据了解,企业从上市辅导期到IPO上市通常需要6个月至2年,验收通过后12个月内需提交上市申请,逾期则需重新备案。若长龙航空成功上市,将成为我国第8家A股上市客运航司及第5家上市的民营航司。
(原题:《长龙航空完成IPO辅导验收》关子辰 牛清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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