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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共享单车闲置超过120个小时必须回收

来源:成都日报

按照该办法,属地政府应建立单车巡查监督机制,发现符合回收标准的单车,将立即通知运营企业,运营企业应在3小时内进行回收。如运营企业无正当理由未按时进行回收,可视为运营企业主动丢弃,属地街道办事处可委托有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公司进行回收。

共享单车是不少人解决出行“最后一公里”的重要方式,然而,在方便出行的同时,你是否注意到,不少废弃和损坏的共享单车也侵占了城市道路,带来安全隐患。近日,《成都市废旧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巡查清运回收管理办法》正式出台,成为成都出台的首个单车巡查清运回收管理办法,这是记者从市城管委获悉的。

废旧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指因出现故障而不能正常骑行使用的单车;可以骑行但车身脏污、破旧,影响骑行体验和市容市貌的单车;长期闲置(超过120小时)未使用的单车;违反成都市单车管理相关规定,需要统一清运回收的单车。

按照该办法,运营企业应对本企业运营的废旧单车清运回收管理承担主体责任。若运营企业委托第三方进行单车投放与经营管理,则运营企业仍然按相关规定依法承担主体责任。

无正当理由未按时清理,会如何处理?按照该办法,属地政府应建立单车巡查监督机制,发现符合回收标准的单车,将立即通知运营企业,运营企业应在3小时内进行回收。如运营企业无正当理由未按时进行回收,可视为运营企业主动丢弃,属地街道办事处可委托有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公司进行回收。

若运营企业未认真履行清理义务,留下的单车长期闲置在街面,成为“无主车”“僵尸车”影响市容秩序,政府部门将根据相关协议授权条款委托有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公司进行处置。(原题《成都共享单车管理新规:闲置超过120个小时必须回收》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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