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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家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含创建)特色解读

作者:品橙旅游

日前,国家文物局印发《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申报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管理办法》,在3月20日前将新一批申报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的相关申请材料报送国家文物局。

【品橙旅游】日前,国家文物局印发《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申报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管理办法》,在3月20日前将新一批申报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的相关申请材料报送国家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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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管理办法》中的申请与创建条件,申请创建示范区的市级或县级人民政府需满足四项核心条件。

资源禀赋突出。文物资源丰富、特色鲜明,具有系统整合和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的条件。

工作基础良好。文物保护状况较好,近三年无重大文物安全事故;开放利用有序;管理机构与队伍齐备。

创建目标清晰。有明确的创建主题、示范领域、整体思路和任务举措,预期能形成可推广的文保利用经验。

地方高度重视。创建目标契合当地及省级整体发展要求,并能提供组织、政策、资金等支持。‌‌

从2020年起,国家文物局启动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工作开始,至今已经公布两批次21家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含创建)名单。

表 21家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_page-0001
批次数量

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两批公布的时间和数量分别是:第一批2020年6家,第二批2024年15家.其中第一批次在2024年1月由国家文物局授牌宣布建成。创建周期通常为3年,可申请延长至5年。

地域分布

从地域上分析,21家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分布于21个省、直辖市,约占全国行政区划的三分之二。

建设主题

从示范区的主导文化属性来看,可归纳为六大类型:一是革命文物类,如陕西延安、湖北红安,以红色基因传承为核心,打造党性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二是古建筑/古城类,如北京海淀、山西晋城、江苏苏州、广东潮州,聚焦传统民居、历史城区整体保护与活态利用;三是大遗址/考古类,如四川广汉三星堆、浙江余杭良渚、河南开封宋都古城,突出考古研究、遗址展示与国家文化地标建设;四是工业遗产类,如上海杨浦、江西景德镇,探索工业遗存的科学保护与城市更新融合路径;五是军民融合/军事遗产类,如辽宁旅顺口,创新军地协作机制,推动军事遗产保护与国防教育结合;六是文化线路/跨区域遗产类,如新疆库车丝绸之路、云南大理苍洱,强调线性文化遗产的整体保护与跨文化交流功能。

规划面积

从21家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的规划面积来看,各地因地制宜,既有以城市核心区为主的小尺度示范区(如天津和平五大道1.28平方公里),也有覆盖全域的大尺度示范区(如陕西延安示范区覆盖全域)。整体上,示范区面积跨度大,功能定位清晰,既有聚焦精细化保护利用的城市型示范区,也有统筹大遗址群、革命旧址群或文化遗产廊道整体保护的区域型示范区,符合管理办法中要求的“集中连片、系统保护、融合发展”等建设理念。部分示范区如四川广汉三星堆、云南大理苍洱、新疆库车丝绸之路等,规划面积均超过100平方公里,是大遗址保护与区域协同发展的集中展示。

文旅融合

示范区建设普遍注重文物资源的活化利用与文旅深度融合。主要集中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打造主题游径,如新疆库车构建“丝路遗珍—中西文明互鉴”“千年龟兹—多元文化交融”等特色主题游径;二是建设博物馆群落,如新疆库车构建南疆最大博物馆群落,四川广汉三星堆打造世界一流博物馆;三是培育文旅品牌,如北京海淀三山五园打造国家历史文化传承典范区,甘肃嘉峪关建设“长城文化重要标识地”;四是赋能城市更新,如上海杨浦将“工业锈带”建设成为“生活秀带”,山东青岛老城实现文物保护与城市更新有机融合;五是促进乡村振兴,如云南大理苍洱注重乡土味道、保留乡村风貌,湖北红安构建“以红为魂、红绿相间、多产融合”发展布局。

详解:21家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

1.北京海淀三山五园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

建设范围。三山五园是对位于北京西北郊、以清代皇家园林为代表的各历史时期文化遗产的统称。“三山”指香山、玉泉山、万寿山,“五园”指静宜园、静明园、颐和园、圆明园、畅春园。北京海淀三山五园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范围东至地铁13号线(荷清路段),西至海淀区区界,北起西山山脊线和北五环,南至北四环和闵庄路,总面积约68.5平方公里。此外,将三山五园与北京老城之间的联系廊道作为延伸区域。

建设目标。将示范区建设成为国家历史文化传承典范区。全面挖掘、系统保护各类文化遗存,加大文化内涵研究阐释力度,丰富文化遗产展示利用的科技手段,彰显三山五园地区的文化魅力和影响力,充分发挥其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继承革命文化、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独特优势,铸就中华文化新辉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精神力量。

创新之处。紧密围绕“四个中心”城市功能定位,突出“一村三山五园”,破解三山五园地区文物资源隶属关系复杂、管理权责分散问题,聚焦文物与城市更新、科技创新、旅游教育融合发展。

2.辽宁旅顺口军民融合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

建设范围。以旅顺太阳沟历史城区和旅顺旧市街历史片区为辽宁大连旅顺口军民融合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范围,共计11.63平方公里。此区域外,以要塞堡垒分布比较集中的大案子山、小鞍子山、203高地等作为外围拓展区,成为整体保护支撑体系的一部分。

建设目标。以“战争与和平—国家记忆”为主题,建设军民融合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一是打造爱国主义、国防教育的全景展示窗口基于旅顺口历史文化遗产的独特价值,创新沉浸式场景体验等文物展示阐释方式,建设用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国防教育基地。二是建设军地协作、共保共用的先行示范区基于旅顺口军产文物占较大比重的实际情况,探索军民融合“顶层设计、多方联动”的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加快推进文物建筑保护修缮,实现国防建设、文物保护利用和区域协调发展的共赢。三是构筑研修研学、文旅融合的城市新增长极盘活文物资源,促进文化旅游等第三产业提质升级、融合发展,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打造城市新品牌,为东北振兴注入新活力。

创新之处。构建军地务实合作新模式。一是针对军队产权不可移动文物,采用“政府协助保障模式”;二是针对管理使用权移交地方政府的军队不可移动文物,探索“公益项目委托模式”;三是针对企业合作开展的文物保护利用项目,建立“市场主体运营模式”。加强与融通公司等国内知名企业的战略合作,同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形成多元化投资机制。

3.上海杨浦生活秀带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

建设范围。示范区建设的具体范围为平凉路沿线及其以南,军工路沿线及其以东的杨浦滨江15.5公里区域,在八埭头区域以及隆昌路沿线局部向北扩大,总面积约15.6平方公里。其中:集中呈现区域为杨浦滨江南段;规划提升区域为杨浦滨江中北段,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形成工业建筑为区域风貌特征主体。在此基础上,辐射延展到杨浦滨江以外其他区域。

建设目标。示范区将“工业锈带”建设成为“生活秀带”。一是建设“中国近代工业重要发源地”的工业遗产科学保护示范引领区域。二是建设“宜业、宜居、宜乐、宜游”的文物资源活化利用体验区域。三是建设“人民城市共建共治共享”的文物现代化治理实践区域。四是建设“城市更新中改革先行先试”的政策腹地守正创新试验区域。

创新之处。示范区突出文物保护利用对打造生活岸线、营造公共空间、塑造城市形象的重要作用。将文物保护和历史文化环境保护需求全面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体系,妥善处理文物保护与市政建设、旧城改造、生态涵养的关系。拓展工业遗产合理利用方式,创新土地收储政策。

4.江苏苏州文物建筑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

建设范围。核心区:等同于苏州历史城区的保护范围,即古城和沿山塘线至虎丘、沿上塘线至寒山寺的沿线区域。具体包括:一城(护城河以内的古城)、二线(山塘线、上塘线)、三片(虎丘片、西园留园片、寒山寺片)构成的区域,总面积19.2平方公里。拓展区:张家港市、昆山市、姑苏区、吴中区、吴江区。

建设目标。充分发挥文物建筑资源在保护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发展文旅产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深挖价值、创新模式、强化管理、发挥作用,到2023年,建立健全与苏州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文物建筑资源管理体系、活化利用体系、教育传播体系和安全责任体系。依托苏州丰富的遗产资源,集中连片、统筹保护、分类活化、科学利用,将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过程中探索形成的先进经验向江南古镇以及其它更广泛区域拓展推广,引领构建“江南文化”国家文化地标和中华民族精神标识体系,弘扬“以文化人、以文报国、以文筑城、以文兴业”的江南优秀传统文化精神,打造江南文化特色鲜明、文化旅游深度融合、两个效益相统一的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

创新之处。构建文物建筑保护利用传承体系。理顺社会力量参与体制机制。优化政策设计和财税措施,强化地方立法,逐步建立以现代产权保护为核心的公平公正、权责对等的文物保护利用社会参与机制。将示范区创建纳入苏州市“十四五”规划,研究出台促进示范区建设的综合性政策文件或专项支持政策;进一步加强苏州市文物行政管理机构与专业队伍建设。

5.四川广汉三星堆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

建设范围。以三星堆遗址为核心的“一江两岸三镇”区域,总面积约160平方公里,包括24平方公里的核心区和136平方公里的辐射区。核心区包含20平方公里的三星堆遗址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以及4平方公里的三星堆文化产业园。辐射区包含三星堆镇、南丰镇和高坪镇行政区域。

建设目标。通过示范区的建设,把三星堆打造成为世界一流的博物馆和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成为践行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考古学的典型范例,成为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成为展现中华文明起源与发展的国家文化地标,成为中华民族精神的重要标识。具体围绕七个方面展开:建设深入研究中华民族文化基因的考古科研高地,建设科技为先导多学科融合的考古创新实践区,建设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考古遗址系统性保护集成平台,建立展现中华文明多元一体起源发展的国家文化标识,打造文化旅游深度融合的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打造共建共享共营与协调发展的大遗址和谐社区,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特色产业驱动引擎。

创新之处。整体统筹遗址保护与旅游开发、城乡建设的关系。探索“负责任旅游”等文物旅游新模式,提供高质量历史文化体验。健全大遗址补偿机制,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使用和运营管理,积极拓展文物保护利用成果惠及民生途径,将三星堆文化内核、形式要素全方位融入地方产业提升、区域协调发展。

6.陕西延安革命文物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

建设范围。范围为延安全市域13个市县区。以党中央和毛主席在延安十三年革命史为重点,涵盖土地革命时期、抗日战争时期、解放战争时期相关文物、文化资源等,涉及革命旧址445处。

建设目标。依托密集分布的革命旧址和类型丰富的博物馆,推进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与城乡文化、自然风貌展示相结合,用三年时间将延安建设成为:守护中国共产党人精神家园的示范城市,传承弘扬延安精神的革命圣地,彰显红色文化的中国革命博物馆城,助推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重要典范。

创新之处。统筹实施革命文物与历史文化遗产整体保护、有效利用,把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与党性教育、文化旅游、乡村振兴、城市建设、社会事业发展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有机融合,推进革命文物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助推革命老区振兴发展。革命文物管理机构提级、革命旧址历史风貌得到有效维护、文物安全防范能力显著提升、展示利用水平得到有效提升,形成“六项机制抓保护”“六个融合促发展”的“延安模式”。

7.天津和平五大道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

建设范围。核心区:五大道地处成都道以南,马场道以北,西康路以东,马场道与南京路交口以西的长方形区域内,纵横23条道路,道路长度共17公里,区域面积1.28平方公里。辐射区:天津市和平区近现代建筑集中连片区域。

建设目标。通过创建天津和平五大道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全面提升文物保护管理水平、文物价值传播力影响力,探索形成在城市核心地段一体化开展资源认定、规划组织、价值研究、保护修缮、功能策划、开放运营的文物保护利用“和平模式”,打造文物保护利用融入现代城市美好生活的样板。

创新之处。“和平模式”,即,以整体保护为基础,通过深化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构建权责明晰、预防为主的全过程文物管控体系;以活化利用为核心,通过分类施策和多业态融合,推动文物资源与现代城市生活功能互补、共荣共生;以数字赋能与多元共治为驱动,借助智慧化平台和社会力量参与,形成文物价值阐释传播与全民共享共赢的新格局。

8.河北承德世界遗产城市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

建设范围。创建范围为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的遗产区和缓冲区(四至为北至承德市第三医院以北400米处,东北至二道河子武烈河河东,东至长深高速以西400米处山地,南至环城南路南园南侧一线200米,西至水泉沟西侧山脊与狮子园西侧谷地),总面积约39.4平方公里。

建设目标。价值彰显方面,锚定承德历史文化价值核心内核,深化避暑山庄相关学术研究,培育世界文化遗产城市IP,建设“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可知可见可参与”的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管理机制方面,文物资源实现科学化管理,文物保护专业队伍建设得到加强,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机制进一步优化、保护利用水平实现跨跃式提升。城市发展方面,文物赋能承德城市品牌打造、文化旅游发展取得新的突破性进展,建设成为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与城市一体化高质量协同发展的典型范例。

创新之处。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核心,通过高位统筹、多规合一实现科学管理;以整体保护延续山水城市文脉;以数字赋能推动活化利用与全民共享,构建世界遗产与城市一体化协同发展的创新范式。

9.山西晋城古民居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

建设范围。示范区总涉及4个县,1个区,1个县级市,总面积9490平方公里。其中核心区为:阳城县、沁水县、泽州县、高平市构成的区域,总面积7613.6平方公里,城区、陵川县为扩展区。示范区创建范围总体概括为:“一心一廊两带三片区”。

建设目标。坚持依法保护、创新发展、合作共赢,积极探索古民居合理利用途径,统筹兼顾文物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古民居保护研究管理利用水平全面提升,创建以“乡土中国·民居晋城”为主题,文化特色鲜明、文旅深度融合的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

创新之处。建立古民居协同保护工作机制,探索建立古民居保护人才队伍制度,开展古民居产权管理机制研究试点,分类探索古民居保护利用资金引入机制,推动编制文物保护国土空间专项规划,落实文物资源国土空间“一张图”管控要求,探索晋城古民居适应性修缮指导性、规范性模式等。

10.浙江余杭良渚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

建设范围。包含良渚遗址重点保护区、一般保护区、建设控制地带、环境控制区,总面积为161.59平方公里。

建设目标。通过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到2026年,建立健全良渚文化价值研究体系、保护监管体系、教育传播体系、活化利用体系,将良渚遗址打造成为文物保护标杆地、中华文明标识地和共同富裕示范地。依托良渚遗址保护利用优势,将示范区建设过程中探索形成的先进经验向国内外的大遗址与世界遗产地拓展推广,建成世界遗产保护典范、文化赋能共同富裕的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

创新之处。深化提升“专职机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大遗址保护特区模式。推进大科技行动,打造“良渚5000+”数字化智能场景应用平台,建成土遗址保护科技实验室,构建科技展示体系;推进大创新行动,修订良渚遗址保护条例,完善文物保护补偿机制,高标准推进良渚文化大走廊建设。

11.安徽黄山古建筑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

建设范围。核心区:世界文化遗产皖南古村落—西递、宏村;歙县文物建筑集中连片区。具体包括:西递、宏村世界文化遗产区范围;歙县渔梁村、鲍家庄村、徽州古城、瞻淇村等16个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集中连片区,总面积14.1527平方公里。

建设目标。一是建立保护机制。将安徽黄山古建筑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打造成古建筑保护利用的全国典范。二是完善保护体系。建立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集中成片保护体系,完善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体系,构建多元立体保护利用体系。三是突出全面保护。面向文物防、保、研、管、用五大需求领域,深入开展文物保护技术研究。

创新之处。发挥黄山市作为徽州文化发祥地和徽州古建筑核心集聚区的禀赋优势,健全古建筑保护利用制度体系,探索具有地方特色的古建筑保护利用创新方法和可持续路径,充分挖掘和彰显古建筑价值内涵,更好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12.福建泉州鲤城世遗宋元古城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

建设范围。示范区的创建范围等同于世界文化遗产“泉州:宋元中国的世界海洋商贸中心”古城片区的遗产区和缓冲区,面积共7.62平方公里。

建设目标。对标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统筹文物保护利用与经济社会发展,创新文物保护利用机制”的创设目的,锚定“世遗泉州海丝文化与活态古城整体传承发展”的总体目标,深挖文物价值、强化系统管理、创新利用模式、发挥文物作用,着力探索形成具有泉州特色的文物保护利用模式,推动全社会从文化遗产中坚定文化自信、促进文化交流,为泉州当代与未来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关键支撑。

创新之处。重点探索保护与发展互利共赢的科学引导方式,着力找准原住民对现代化生活的需求和保护历史文化的平衡点,引导城市建设发展助力古城整体格局和历史文化传承,引导文旅经济发展为原住民提供生计、就业、教育机会。

13.江西景德镇瓷业遗产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

建设范围。景德镇瓷业遗产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范围为“一核三区”,总面积约1149.7公顷(约为11.497平方公里)。“一核”即瓷业生产核心区,包括御窑厂遗址及中心镇区、落马桥遗址及南部镇区、观音阁遗址片区、湖田窑遗址片区;“三区”包括瑶里原料产区(含大午坑明矿遗址、小坞里溪谷原料加工区、绕南制瓷和原料加工区、高岭瓷土开采加工区),蛟潭窑柴产区(含礼芳窑柴产区、建溪窑柴运输水道),早期瓷业遗存区(唐代南窑遗址)。

建设目标。到2026年,文物依法保护水平显著提升,基本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相适应的文物资源管理、研究阐释和活化利用体系。考古力量进一步增强,陶瓷文化研究取得显著成果,基本构建真实、立体、全面的制瓷业发展脉络,打造世界瓷业遗产考古研究中心。陶瓷文化国际交流合作体系基本形成,陶瓷文化国际影响力持续提升,“景德镇手工瓷业遗存”正式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打造中华陶瓷文明故事体验区。瓷业文化遗产整体保护利用成效显著,瓷业文化博物馆体系基本形成,文化旅游深度融合,打造瓷业遗产赋能城乡发展样板区。

创新之处。切实提升文物治理水平,整体保护瓷业文化景观,创新开展文物活化利用,推进文物保护、文脉传承与现代产业发展良性互动、与人民生活有机融合、与城乡建设交相辉映。

14.山东青岛老城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

建设范围。青岛历史城区保护范围为“东沿延安三路至长春路、威海路,北至海泊河,西、南至海岸线”,总面积28平方公里。山东青岛老城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核心区范围,位于青岛老城南部滨海区域(包括市南区、市北区部分区域),涵盖中山路、四方路、馆陶路、观海山、观象山、信号山、八关山、鱼山、八大关等历史文化街区,以及德国临时检疫所旧址、总督府屠宰场办公楼旧址、德华青岛特别高等专门学堂旧址、礼贤书院旧址等区域,总面积约6.53平方公里。示范区建设的拓展范围为28平方公里的历史城区保护范围。

建设目标。通过深入挖掘文物资源价值、开展整体保护更新、创新文物保护利用体制机制等方式,不断提升文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将老城建设成为彰显青岛历史文化价值和风貌特色的文物保护管理示范区域、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相适应的文物活化利用实践区域。

创新之处。优化文物保护管理模式,实施文物数字化管理,推广预防性保护制度,创新文物产权归集路径,依法探索建筑使用功能和产权的精细化分割,开展复杂产权文物建筑保护修缮、日常管理、活化利用路径研究。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文物保护利用格局等。

15.河南开封宋都古城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

建设范围。宋都古城是以北宋东京城遗址为代表的各历史时期文化遗产的统称。核心区:开封城墙围合的13平方公里范围。拓展区:北宋东京城外城遗址以内除去核心区的41平方公里范围(北宋东京城围合区域约54平方公里)。

l建设目标。将示范区打造成古今重叠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全国典范;统筹好古城地上地下文物整体全面保护、建筑有机更新、城市产业发展的关系,让市民在古城街巷也能过上舒适现代生活,创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的可持续模式;深入挖掘开封4000多年建城史,做好“地下寻宋”考古工作,突出全面保护和重点展示,阐释好古城千年发展演变、文化绵延不绝、人民生生不息的内在历史根源与发展逻辑,展示好古城文物在实证中华文明突出特性中的重大历史价值,擦亮以北宋东京城为代表的开封宋都古城“金名片”。传承古城优良人文传统与民俗习惯,培育古城多元业态,创新发展与古城保护传承相适应、可赋能现代化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的特色文物文化旅游。

创新之处。探索开封作为大型古今重叠型城市在大遗址考古展示、文物建筑活化利用、古城风貌更新保护等方面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格局,构建具象化、沉浸式的多元立体保护展示体系,打造中华文化重要标志。统筹兼顾古城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让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成果更多惠及民生,让历史文化和现代生活融为一体。

16.湖北红安革命文物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

建设范围。核心区:七里坪镇、华家河镇、高桥镇。拓展区:城关镇、上新集镇、二程镇、永河镇、杏花乡、八里湾镇、觅儿镇、太平桥镇。总面积为855.06平方公里。

建设目标。围绕将红安打造成为大别山红色中心城市的总体目标,赋能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全县文物本体得到高水平保护,文物资源得到高标准管理,文化价值得到全方位挖掘;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打造红色文化特色鲜明、文化旅游深度融合、两个效益相统一的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构建“以红为魂、红绿相间、多产融合”的发展布局;赋能人民美好生活,让红色精神融入红安城市基因,推动革命老区经济社会与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的良性互动与可持续发展。将红安建设成为弘扬“大别山精神”的教育高地、凸显“红安永远红”的精神地标、助推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示范样板。

创新之处。探索县域革命文物保护管理运用的新途径、新方法、新举措,建立“市县-片区-村镇”三个层次构建革命文物保护立体管理体系;构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融合发展体系;构建革命文物融合共享体系等。

17.湖南长沙湘江文化遗产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

建设范围。北起长沙望城区乔口镇,南至湖南湘江新区坪塘街道,面积约378平方公里。

建设目标。湘江文化遗产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将重点建设“一核四区”城市文化遗产廊道,一核即长沙城市文物保护利用核心区,四区即湘江文物保护利用赋能乡村振兴区、湘江文物保护利用赋能文化创新区、湘江文物保护利用赋能文化体验区、湘江文物保护利用赋能文化产业区,打造国内文物保护利用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构建具有国内外影响力的湖湘文明展示带。

创新之处。实施建立文化遗产资源目录、强化文物科学保护体系、用活革命文物资源、打造文化遗产游径、深度赋能城市发展等11个方面的主要工作,让历史“可见可感可参与”。

18.广东潮州潮人绣古城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

建设范围。示范区建设范围东起笔架山,西至葫芦山,北起环城北路和北园路,南达环城南路,面积约为2.4平方公里。以潮州古城为核心,拓展至周边的韩江两岸、凤凰洲北端、潮州八景等区域,适当兼顾潮州市域内其他文物和文化遗产密集区域。

建设目标。潮州古城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的建设主题是“潮人绣古城”。建设目标一是创立价值保护、系统管理、绣花功夫的文物保护管理潮州模式;二是塑造共建共享、跨界融合、古今辉映的古城保护发展潮州格局。

创新之处。积极探索古城保护利用的可持续模式,在物质层面实现古城“整体保护”,在社会层面加强对传统社区的“活态保护”。根据潮州古城的自身特点,借鉴“绣花针法”协调古城文物保护传承与城市建设更新,切实做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19.云南大理苍洱古迹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

建设范围。聚焦苍山洱海地区,以“一线四片区”为核心,总面积约166.5平方公里。其中,“一线”指滇藏茶马古道沿线(龙首关至龙尾关段),总长约50公里;“四片区”包括喜洲古镇片区、太和城遗址片区、龙尾关片区、大理古城片区,总面积约6.81平方公里。

建设目标。全面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推动文物资源和生态环境整体性保护,注意乡土味道、保留乡村风貌、传承乡村文明,更好统筹文物保护与旅游开发、城乡建设,凸显苍山洱海地区民族交融历史悠久、山水人文完美融合的整体价值,构建“苍洱古迹”文化地标,在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中记住历史乡愁、赓续中华文脉,实现大理文物保护管理利用工作水平提升、特色彰显,赋能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创新之处。加强政策引导和制度创新,因地制宜采取资产购买、股份合作、产权置换、长期租赁、以租代管等多种方式,探索破解文物产权归属复杂、制约保护利用等问题。推进文物保护与非遗传承、生态保护协同发展;推进文物保护传承与活化利用良性循环等。

20.甘肃嘉峪关长城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

建设范围。重点围绕“三点两段”与周边历史自然环境开展甘肃嘉峪关长城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的建设,“三点”即嘉峪关关城、长城第一墩、悬壁长城三个重要节点,“两段”即嘉峪关关城南北两翼的长城墙体,总面积达到48平方公里。建设范围由重点区(嘉峪关关城重点保护区、嘉峪关西长城重点保护区)、核心区(嘉峪关关城和西长城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拓展区(西至关城外城,南至兰新西路,北至双拥路,东至酒钢铁路专用线,占地3.5平方公里(文物保护区划外0.67平方公里)组成。

建设目标。持续加强长城保护利用协调发展能力建设,推动长城整体保护、精神传承、价值彰显,着力将嘉峪关打造成为最具标识度和影响力的“长城文化重要标识地”,为推进长城保护利用改革和长城保护科学化、系统化、长效化提供支持路径。

创新之处。围绕体制机制改革、全面系统保护、价值挖掘阐释、长城文化遗产活化利用等重点内容,聚焦保护传承,突出嘉峪关长城文化价值挖掘和长城历史文脉赓续,探索长城本体保护的创新模式,大力推进科技赋能长城保护,形成一批具有示范意义的制度建设、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经验和成果,积极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全民共享的长城保护格局。

21.新疆库车丝绸之路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

建设范围。以丝绸之路文化为主题,按照“一带四区”总体空间格局,系统性构建文化遗产保护体系,规划范围北依却勒塔格山脉,南临南疆铁路,西起库车市行政边界,东至阿格乡、伊西哈拉镇行政边界,总面积约700平方公里,其中苏巴什佛寺遗址保护管理范围51.77平方公里、克孜尔尕哈烽燧保护管理范围67.09平方公里,库木吐喇千佛洞、乌什吐尔遗址保护管理范围4.705平方公里,龟兹故城遗址保护管理范围0.58平方公里。

建设目标。通过示范区核心项目建设,库车市将构建南疆最大博物馆群落,打造“丝路遗珍-中西文明互鉴”“千年龟兹-多元文化交融”等特色主题游径,建设集考古发掘、文物保护、学术研究于一体的南疆考古工作站,培育世界级文旅品牌。

创新之处。建立库车丝路文物保护利用长效机制,健全文物保护管理组织架构;健全库车丝绸之路文化遗产保护框架,深化丝路文物资源调查;依托城乡聚落与文化景观,创新文物展示利用模式;建立国际合作网络,搭建连接欧亚大陆的学术研究平台与文化交流枢纽等。(品橙旅游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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